房地产估价师报考条件:如何报考房地产估价师,关于房地产估价师解惑答疑
近期,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发布公告,即将于2021年10月27日起,各省陆续启动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本次考试通过者可以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具体考试由各省分别组织,下面就来看看房地产估价师报考条件和报名流程。
房产评估师报考条件:
1、具备房地产估价相关专业中等学历,8年以上相关从业经验,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不少于5年即可报考房产评估师。
2、对于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其从业年限和实务年限要求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博士没有从业和实务年限要求,可直接报考。
3、房地产估价相关专业包含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经济、投资经济、房地产价格管理等。
4、不具备上述学历,但具备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满足特定从业年限和实务年限的也可以。
房产评估师考试科目变化
科目一:《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客观题:含房估和土估内容 。房估部分为教材制度法规政策(不含相关)
科目二:《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客观题:含房估和土估内容。房估部分为原理方法
科目三:《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主客观都有、闭卷:仅包含房估内容。涉及相关知识、经营管理、案例分析
科目四:《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主客观都有、闭卷:仅包含土估内容。涉及对土地估价基础、宗地估价、土地分等定级、公示地价评估、地价动态监测及撰写相关估价报告的基本能力
房产评估师成绩滚动政策
新全科考生,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
有原房估证书,可以免考科目三,有原土估证书,可以免考科目四,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
有保留成绩的考生,保留成绩对应转换至新科目,该科目保留成绩有效期仍按2年一个周期
保留成绩的考生考试合格,领取新房估证书
房产评估师新旧科目对应关系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任意一科通过的,均认为《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三)通过。
原房估考生,最少需要考一科:《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四)
过渡期成绩保留政策
2020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其保留成绩按照下表对应关系转换至新科目,该科目保留成绩有效期仍按2年一个周期进行管理。
2020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2021年因疫情等原因造成本年度延考,或者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未报名的,其2020年度的保留成绩顺延至2022年。
附:
2021年7月30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征求《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将迎来大改,此次调整重点如下:
1、取消了专业及工作年限的要求。(小编注:现行的报考条件需要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比如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经济等专业学历,并且需要具备相关工作年限)
2、根据合格成绩管理滚动有效期限与应试科目数量一致的原则,将成绩滚动周期由2年调整为4年。
3、持有新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拟实际从事房地产估价或者土地估价业务的,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注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自然资源部负责审核。自然资源部在规定时间内对注册申请提出不予注册的意见并说明理由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予注册。经审核通过的,颁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注册证书。
4、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4个科目,分别为《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
5、取得新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已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既可以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也可以出具土地估价报告。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实施行业监管;出具土地估价报告的,由自然资源部门实施行业监管。
6、原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和原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效力不变。同时取得上述两本证书的人员,可直接换领新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此外,为保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考试报名、收费、组织实施等具体考务工作按现行模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