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的通知
各区县、各功能区住建局,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和《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办法》,决定开展2021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1年11月1日—11月30日。
二、考核范围
(一)企业自查范围。全市所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
(二)市住建局核查范围。2021年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包括新申请取证企业、正常延期取证企业、延期重审取证企业。
三、考核方式
2021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分企业自查、市住建局核查两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11月1日—11月7日)。全市所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对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标准,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体系运行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完善。
(二)市住建局核查(11月8日—11月30日)。2021年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包括新申请取证企业、正常延期取证企业、延期重审取证企业),将以下材料胶装成册,报送至市住建局408房间。
1.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自查自评报告;
2.含年检记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汇总表, “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4.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汇总表,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5.企业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企业社保查询账号和密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县、各功能区住建局,各建筑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及时调度掌握工作进展,确保动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信息报送。11月15日前,市直各建筑施工企业将自查自评报告加盖企业公章后报市住建局408房间。11月20日前,各区县、各功能区住建局汇总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自查自评情况,形成报告并加盖公章报市住建局408房间。
(三)强化处理处罚。对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企业,提请省住建厅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延长暂扣期限直至吊销。2021年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参加动态考核、不报送考核资料的,考核结论直接定为不合格。
联系人:刘峰,联系电话0633-7979131。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