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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青海发布二建考后核验通知!未按期复核,取消考试成绩!

2021-02-22 建造师 888 作者:考证青年

湖北、青海发布二建考后核验通知

根据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计划于3月1日至3月5日对湖北省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合格人员进行考后抽查核验,请被抽查到的考生关注手机短信和及时接听电话,并按照短信通知的要求及时向报名所在市州(详见准考证“报名地市”信息)考试机构提供相关材料。具体核验要求如下:

一、核验方式

核验方式有协助核验、现场核验和网络核验三种方式。仙桃、潜江、宜昌、咸宁、恩施、省直考生主要是网络核验,其他市州是现场核验。

二、核验具体要求

1.协助核验由考试机构内部自行组织。主要是协调其他政府部门提供考生相关信息,与考生本人提供信息进行比对,辨别真伪。如果发现考生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按照人社部31号令“给与其当地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纪录期为5年”处理。

2.现场核验需提交的材料: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学历备案表)社保证明(一年内)(或银行工资流水)等材料原件,“免二科”人员按免科报考条件提供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材料原件。

3.网络核验需提交的材料:“考全科”人员上传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学历备案表)(PDF格式)社保证明(一年内)(或银行工资流水)等材料扫描件,“免二科”人员按免科报考条件提供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请被抽查到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按照当地考试机构的要求进行考后核验,预期不提供材料的,按“未按期复核,取消考试成绩”处理。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

2021年2月19日

湖北、青海发布二建考后核验通知

现要求青海省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除报考增报专业考生、老考生)必须进行考后复核,共556人 (详见附件列表)。根据青海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了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请考生提前出示“信康码”(绿码),全程佩戴口罩,如有排队,人员间距1米以上。另外,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接触过病人的重点人员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青返青人员要出示2次核酸检测(检测阴性者应间隔24小时再次采样检测)报告。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名单所列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如若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核的人员,影响后期合格证书的发放,请成绩合格人员务必高度重视!本次复核工作不再进行电话通知,所须内容均以公告为准。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2021年3月2日--3月3日

地点: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5号青海建设科技大厦4楼423会议室)  

联系电话:0971-6146535(仅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二、资格复审对象

青海省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可领取证书人员(除报考增报专业考生、老考生)。

三、审核程序

考生须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审核,且须携带与报名时相一致的纸质版材料:

1.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外地户籍的考生还须携带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原件;

2.报考免试级别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学位)证书原件、一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职称证书及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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